时间:2018-06-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作者:support 更新时间:2018-06-05 10:03 浏览量:95
各市教育局: 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2018年3月20日
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 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专业素质,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在广泛开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 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的方式,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以下简称“优课”)活动整合设计,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引导全体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积极参加县、市、省级和教育部晒课和赛课活动。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完善我省“互联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工程实施 工程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和实践应用两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 全体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和研修工作坊完成研修任务。课程设置如下: 1.学科课程(10学时)。 (1)市级优课课例观评(9学时)。研修平台分学段、学科,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3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2)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1学时)。各学段、学科教师从平台推送的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中任选一节观摩学习。 2.通识性专题课程(不少于14学时)。 (1)师德师风建设专题(8学时),参训教师在研修平台“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课程中自主选修不少于8学时。 (2)研修平台开放班级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理论与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和高中2017级课程方案和教学指导意见9个专题600学时左右的课程,参训教师参考各专题的选课指南,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及学校发展需要,自主选修不少于6学时。 (二)实践应用。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要求,继续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过个人创课、逐级晒课、赛课,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出市级“优课”,经公示无异议后,推送到 “山东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简称“省级优课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各市推荐的市级优秀课例要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二等奖不超过30%。 2018年市级优课名额分配(见附件1)根据2017年各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学习人数及完成质量,同时参考2017年各市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确定。 为发挥好优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优课评选,在推进教师全员“研究课、上好课”的基础上,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为确保市级优课质量,从2018年起,市级优课不同的奖级按权重计入省级优课观评总成绩。没有经过县、市两级遴选的课例,不得直接推送省优课平台,也不能参加教育部优课评选。各市报送的市级优课获得省级优课的比例将作为下一年市级优课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优质课例资源的覆盖面,原则上,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秀课例,每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秀课例。在各级优秀课例的遴选和推荐时,要优先考虑尚未产生各级优课的内容章节。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个人创建的优课可同步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教育部优课活动的具体要求与流程,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7号)。 三、参训人员 (一)高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二)初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 (四)幼儿园学段。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五)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 (六)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网络课程学习。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具体报名工作流程见附件2)。 2.市、县级管理员培训时间:4月上旬。 3.各级工作坊主持人培训时间:4月至5月。 4.教师选课程时间:6月1日开始。 5.学科课程学习时间:6月15日至8月31日。 6.通识性专题课程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6月15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学习。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工程结束后,研修平台个人空间常年开放,所有参训人员仍可继续参与课程学习和教学研讨,提倡学校基于网络资源支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二)实践应用。 学校创课、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时间、方式由各市、县、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市教育局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市级优课遴选工作,并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同步提交本市优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support@qlteacher.com。 五、专家指导 省组建由教科研骨干、高校专家和齐鲁名师(含工程人选)、特级教师等组成的省级专家团队(工作坊主持人)。各市县按要求组建本级专家团队。通过线上指导、线下现场指导的混合式指导方式开展研修指导。 线上指导依托研修平台的工作坊完成,组织线上答疑、研讨交流,梳理热点问题,发现典型经验;线下现场指导采取现场课堂、现场教研、专家讲座、专题论坛、案例开发等形式,探索问题解决的操作性方案,并通过简报、生成性网络课程资源分享、网络直播等方式,推广创新经验。 各级项目办要完善对本级专家团队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动态管理。本年度工程结束后,我厅将遴选一批优秀工作坊。 六、组织管理 (一)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管理体系。完善“协同管理、分工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为提升教师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18年起,市、县(市、区)在完成五年周期内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再增加12学分的全员培训任务,通过集中面授或网络研修等形式,开展区域性、个性化培训。 (二)工程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成立省项目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工程实施的协调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的督导和管理。要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过程管理,为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制和完善2018年优课创建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实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网络平台,并与省研修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各级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 (三)各级电教馆站(教育信息中心)要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支持。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指导工作。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市、区)工作坊主持人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 (四)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本校教师学科课程和师德建设专题集中研修时间表,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方案,通过整合实施,探索校本教研中优质资源贫乏、专家指导缺乏的解决路径,推进网络研修的常态化、校本化。本工程年度结束后,我厅将遴选一批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示范校,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参训教师要进一步端正对工程活动意义的认识,避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 七、保障措施 (一)工程经费。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承担,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省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平台服务、课程资源开发、专家线上线下指导等。 (二)考核评价。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提交工程总结报告,我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工程的总结评价。
附件:1.市级优课名额分配表 2.信息采集、整理、报名、组建工作坊、配备工作坊主持人工作流程 3.市、县(市、区)级优课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市级优课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信息采集、整理、报名、组建工作坊、配备 工作坊主持人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及整理 (一)采集及整理对象 1.在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普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中小学正副校长、幼儿园正副园长;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采集及整理任务 1.对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继教管理系统)中已有的教师信息进行校验(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和修正(调整新调入教师信息、完善已录入教师信息、调出或离岗教师信息设为离职); 2.对尚未进入信息系统中的教师进行信息采集。 二、采集及整理工作流程 (一)管理员与学校信息整理。 各市、县(市、区)管理员及时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http://www.qlteacher.com/),进入教师继教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或增补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行政机构的详细信息。 (二)各级管理员工作流程。 4月1日至4月8日,新注册学校的管理员请将学校及管理员相关信息提交到县(市、区)管理员处,由县(市、区)管理员添加新学校并为该学校添加管理员。 4月1日至4月10日,各级管理员凭账号登录教师继教管理系统,每天及时通过教师继教管理系统处理跨校、县(地级市、区)、市调动的教师信息。 处理跨校、县(地级市、区)、市调动的教师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进入离职教师库里的教师,学校管理员可以直接根据教师继教管理系统中【教师信息管理】栏目中提供的【调入离职教师】功能直接进行调动,无须经过上级管理员。 2.对于未进入离职教师库里的教师,按照跨校由县区管理员操作、跨县(地级市、区)由市级管理员操作、跨市由省级管理员操作的规程进行调整。 三、参训教师报名流程 1.市级管理员于4月11日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http://www.qlteacher.com/),进入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继教管理系统),进入【学时管理】中的【上级学时项目报名】,找到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各学段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开放(即新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区域。 2.县级管理员于4月12日登录教师继教管理系统,进入【学时管理】中的【上级学时项目报名】,找到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各学段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开放(即新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单位。 3.学校管理员于4月13日-4月17日登录教师继教管理系统,进入【学时管理】中的【上级学时项目报名】,找到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各学段项目,点击【报名】进入,按学科填报并提交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名单(提示:一名教师只限参加一个学科的培训,请谨慎操作)。 4.市、县管理员于4月18日登录教师继教管理系统,检查本辖区内各学校的报名情况,并提交培训报名管理任务。 温馨提示:参训人员全部以学员身份进行报名。研修指导及交流采用工作坊的模式,不再分组、配备组长、指导教师、市级专家,后续会配备各级工作坊的主持人。 四、组建工作坊、配备主持人流程 市、县两级管理员于4月24日-30日根据报名情况,以学段学科为根本创建工作坊。之后,市、县级管理员为已创建的工作坊指定工作坊主持人。 (一)市级工作坊主持人 市级管理员邀请本市各学段各学科工作坊主持人成员,并将其同已创建的工作坊进行匹配,原则上一个坊配至少三个主持人。 (二)县(地级市、区)级工作坊主持人 县(地级市、区)管理员邀请本县(地级市、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段各学科工作坊主持人成员, 并将其同已创建的工作坊进行匹配,原则上一个坊配至少三个主持人。 请根据工作坊主持人遴选条件分学科组织工作坊主持人报名工作。 五、专题工作坊主持人报名流程 专题工作坊由省项目组建,面向全省遴选配备工作坊主持人,具体遴选方案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教师信息漏报或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工程报名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查询、审核和认证等工作。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选配的管理员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 (二)请各级信息管理员按工作流程对已建立的教师信息库进行信息补充采集和修正,对入职、离职、调动等变动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在职人员的信息变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各级管理员应相对固定,管理员账户要妥善保管,所设密码要具有一定的复杂度,并要求定期修改。一经发现信息泄露事故,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3 市、县(市、区)级优课信息汇总表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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