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泸州市2020年首次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申报开始 职称初定,是指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经考核认定而取得的职称资格。初定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均无要求。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泸州市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在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本次初定进一步优化了程序,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推荐认定。对在市外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组织工作,或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如果档案在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申报者可申请认定。同时为了减轻市区外专业技术人员的负担和风险,本次认定可采取EMS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启动不见面服务。 本次初定对象:一是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市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在市市场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是中央、省属在泸企事业单位委托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初定的条件:(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实行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卫生和注册安全等专业系列,不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国家规定有从业资格要求,如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后方可初定。 申报材料:(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二)《泸州市推荐(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单位一次性推荐2人以上的需要填报此表);(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五)1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30-3158972 ,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飞跃街2号三楼。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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