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平均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其中公共科目平均每年需完成24学时,以取得一门公共课程合格证为准,学员可以在提供的公共科目中任意选择,但不能重复学习。 专业科目平均每年需完成48学时,学员根据《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办法》折算学时后,专业科目学时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在专业科目中选择课程进行学习,每门课程学习完取得合格证即计24学时。专业课程不限专业类别,可以任选课程,譬如机械专业可以选修电子计算机的课程。
注:以下为8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员登陆后可直接在“选择课程”里面进行选修,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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